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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材料所委员会关于表彰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的决定 | ||||
作者:,日期:2013-01-04 | ||||
科材发党字[2012]11号
各党支部、院属各部门: 宁波材料所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在中科院监审局、中科院上海分院监察审计工作组和宁波市直机关纪工委的领导和帮助下,以“预防为主,警示为先”的工作方针,积极落实重点领域反腐倡廉具体措施,扎实推进廉洁从业风险体系建设,为研究所科技创新工作保驾护航,取得了良好成效,荣获2012年度上海分院“廉洁从业风险防范集体奖”。所党委特此决定对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给予表彰。 希望纪检监察审计室的同志们,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以更好的精神面貌,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做出更大的成绩。
中共宁波材料所委员会 201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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