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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材料所与宁波诺丁汉大学签署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合作协议 | ||||
作者:,日期:2017-12-22 | ||||
12月21日上午,宁波材料所与宁波诺丁汉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签约仪式在宁波材料所举行,宁波材料所所长黄政仁和宁波诺丁汉大学校长陆明彦出席签约仪式,并代表双方签约。签约仪式由宁波材料所纪委书记、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李润伟主持。 黄政仁对陆明彦的来访表示欢迎,对双方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的顺利启动表示祝贺。黄政仁指出,宁波材料所和宁波诺丁汉大学在研究生教育方面都具有鲜明的特色和良好的平台,且在相关领域已有一定的合作基础,双方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将有利于探索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并为宁波市教育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宁波材料所人力资源部副主任戴高乐向与会人员汇报了联合培养博士项目的相关情况,从该项目实施的学科领域、学籍归属、招录指标和方式、培养要求等方面,做了详细说明。宁波诺丁汉大学研究生院院长May Tan-Mullins介绍了宁波诺丁汉大学研究生培养的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并表示对双方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充满了期待。 陆明彦表示,该项目不仅能够加强双方在各个领域的深入交流和合作,同时也有助于科技成果转化和规模化应用,为宁波的城市发展输送科研人才。 宁波诺丁汉大学理工学院院长吴韬教授,研究生院院长May Tan-Mullins教授,研究生院林燕、汪颖,校所双方20余位研究生导师,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出席了签约仪式。 黄政仁和陆明彦签署合作协议 签约仪式现场 与会人员合影
(文稿 研究生部/摄影 研究生部 龙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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